https://mp.weixin.qq.com/s/mXNjUj5pS9fkvXO4TbZgBQ近日,彭博社一则消息,震到不少在海外工作的中国公民。
消息说,中国开始向中国公民的海外收入征税,也就是说,中国开始要像美国那样,不管你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工作,都需要向中国缴税,只要你是中国公民,只要你还持有中国护照。
彭博社引述知情人士报道称,中国正在追踪一些居住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的征税情况。知情人士向彭博社透露,近一段时间以来,有许多在香港的中国国有企业员工,收到要求申报其2019年的全球收入,并按照中国国内税法补交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驻港员工已收到纳税通知
在知乎上,也出现了标题为“重磅!中国开启全球征税时代!”的帖子。
文章在援引彭博社相关报道的同时,还公开了一条疑似为某家驻港的中国国企向员工发出 “关于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事宜的告知函”的截屏。
其中写道: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中国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应与境内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并按年度进行申报纳税。
当然,这条通知是针对中国内地企业驻香港的员工的。不过,针对英国的、美国的、加拿大的、澳大利亚的、新西兰的、新加坡的……,可能只是时间问题了。
没有在海外定居或入籍的中国人需纳税
那么,哪些人需要纳税呢?
我们先来定义一下中国纳税居民的概念。
根据去年出台的新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没有在中国居住,又如何定义有住所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陈述: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为进一步对这个抽象概念进行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住所”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对于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中国则是该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即该个人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我把法律条文口语化之后,就是一句话:你还有中国公民身份,你还拿着中国护照,但你没有在海外定居,你的收入就需要纳税!
再用法律条文规范一下就是:判定税收居民身份的,关键就在于“习惯性居住”。对于并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国籍,仅仅因为工作的原因在境外居住,等待工作结束后,仍然是要回到中国内地居住的,因此会被视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由此成为中国税收居民。
正是针对这种身份的人,在内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获得的收入在内地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就叫作中国居民全球征税。
当然纳税内容,不仅仅是你的工资收入,还包括你的股息收入,或者买卖房产的收入,等等。
详细情况其实早在2020年1月就发布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上了。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3074/content.html约有6000万中国公民居住海外
有人说,我在海外工作,如果不是中国国有企业,如果不是大型中国公司外派,而是英国公司,或者是华人小微企业或公司,国内怎么能知道我在哪里工作,及我的收入和财产情况呢?
有办法的。中国宣布将于2020年11月1日开始第七次人口普查,普查对象是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所谓定居,就是指拿到绿卡或者永居权了。
这次人口普查的其中一个重点是:清理应销未销户口。(往后滑,文章篇尾有详细解读)
什么是应销未销户口?多地通告内容中解释道:凡是已征兵入伍、出国定居、死亡人员、加入外国国籍等按照规定应当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便被定义为应销未销户口。
也就是说,不管是已经加入了外国国籍的中国人,还是已经在海外定居但仍持中国国籍的中国人,在这次的人口普查中都有可能会被注销户口。
等人口普查一结束,哪些是海外中国纳税居民自然水落石出。目前,中国官方媒体报道,大约有6000万中国公民居住在海外。
支付最高45%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相关税法规定,居民根据免税额和税率等规定,需要为个人收入支付最高45%的个人所得税。而彭博社报道称,香港这一税率的最高额度只有中国内地的三分之一,为15%(彭博社报道有误差,香港2018—2019年度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率在2%至17%之间)。
中国大力贯彻向境外中国公民征税,意味着在海外工作的中国公民需要面临巨大的补税压力。尤其是在工作所在地国家税率大幅度低于中国国内税率的情况下,这种压力更大。
当然,向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是国际上比较通用的做法,包括德国、美国在内的国家都有相关的严格规定。
例如,在德国,未按要求申报境外收入的做法属于违法,需要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中国2018年年底推出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其实也已经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只是目前还没有全面落实到位。
中国此轮做法势必会引起许多境外中国公民的恐慌,尤其在海外有投资收入的中国公民来说,一旦严格执行新规,就要付出大笔钱财。
不过,这样的做法,可能会造成富有的一批海外中国公民干脆办理移民,加入所在国国籍,这样就可以避免掉中国居民的全球征税。
海外永居者户口可能被吊销
前面提到第7次人口普查的问题,此处一并为大家解读。
众所周知,中国一直不承认双重国籍。许多定居在海外的中国人都会以保留中国国籍,也就是中国护照为前提,申请海外永久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PR(Permanent Residency)或绿卡。
然而,直到今年,国内已经在逐步收紧户籍制度了。根据最新消息,11月1日起,政府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第七次人口普查。事实上,目前,多个省市已经开始启动人口普查工作。
普查对象是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这次人口普查的其中一个重点是: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
第七次人口普查首次明确,将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和外国人士也作为普查对象。
其中,全国各地公安部在6月初就下发了户口整顿工作的动员令,相关细则通知中的“清理应销未销户口”一条,就会影响到许多海外中国人。
什么是“应销未销户口”?多地通告内容中解释道:
凡是已征兵入伍、出国定居、死亡人员、加入外国国籍等按照规定,应当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便被定义为应销未销户口。
也就是说,不管是已经加入了海外国籍的中国人,还是已经在海外定居但仍持中国国籍的中国人,在这次人口普查中都有可能会被注销户口。
以上海市、广州市以及成都市等为例,公安部门发放的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中便提到:
在国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人,户主或者其他亲属应当在2020年8月2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的相关解释
对 国外定居者 定义如下:
1)中国公民已经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者;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时间不少于30个月,也被视为华侨。
上述两个条件显示,虽然拿到永居,但2年在所在国累计居留18个月以下,可能还可以保留中国户籍;5年在所在国持有合法居留资格,但5年内累计居留时间少于30个月,也可能可以保留户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也就是说,这项规定对于留学或是持工作签证留在海外的人来说并不适用,当然也不会被销户。
被销户的四个纠结
这次人口普查对于已经获得海外永居的人来说,影响会大一些,因为虽然不涉及税务问题,但对于要不要放弃中国护照及身份证来说,是一个很大的纠结。
1
国内的居民身份证会不会被取消?
根据国侨办2017年的相关解答,如公安部门对户籍进行清理整顿,要求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注销户籍,则居民身份证也会同时注销。
注销身份证的麻烦是:现在国内办理许多业务都需要用到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出行买票、入住酒店都需要身份证。
2
想在国内买房会受到限制吗?
对于想继续在国内买房的人来说,户口注销之后,再想买房就会受到很多限制。
3
之前所缴纳的社保基金怎么办?
如果是退休前到国外定居,社保关系将会被终止,之前缴纳的养老金会全额退还到个人账户。如果是退休后到国外定居,只需要每年提供“生存证明”,仍然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
4
户口注销后能恢复吗?
注销户口的出国人员回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因为户口是用于证明自己是本地常住人口的,如果不在本地常住,则并无保留户口的先决条件。
国侨办对“回国定居”的定义是: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而已经移民入了外国籍的人,则需要重新取得中国国籍并办理落户。
写在最后
世界上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对于长期居住在海外的中国公民来说,其实,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其长期居住的N个理由。
就拿英国来说,之所以我们之前拼尽全力留在英国,办理永居,或者加入国籍,最大的优先选项,一定是这里令人心态踏实的居住环境,如蓝天白云、绿草芬芳、友善和谐的社区,以及领先全球的教育环境,和无处不在的人文与历史。
所有这些,
常常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种暗示:
我们最初的选项是对的。
至于失去中国户籍这事,
自然有我们的民族情怀在里面,
户籍放在那里,
感觉一颗中国心就在那里,
但如果真的户籍被取消了,
我们依然是一颗中国心。
中国户口其实对我们的日常并无太大影响,英国护照照样行天下,办万事,很多时候,沐浴在英伦的阳光下,行进在上班的火车上,那些舒畅的心情,谁说又不是一种幸运呢!